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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上班不到一个钟,突然猝死 老板要负责任吗?

工伤索赔 2023-09-29 11:09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要看该临时工与老板(或老板的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如果形成劳动关系,就要去申请工伤(工亡),由劳动部门由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亡),属于的话就按工亡计算赔偿; 如果是劳务关系,那提供劳务的临时工突发疾病死亡,老板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 你好,自身疾病导致死亡,老板无需承担责任
  • 您好,看下能否做下工伤认定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划分责任没
  • 你好,要负责的这个情况的z
  • 要的,如有后续问题可电联我
  • 您 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这个是需要负责的
  • 你好!找单位协商解决吧
  • 工人非工作时间猝死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得到工伤赔偿。认定工伤三大要素:工作时间、工伤场所、因工伤原因,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工人既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你好,现在死因调查清楚了吗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不用,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 你好,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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