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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600块,一直不还,叫她还钱就把我拉黑了,今年5月4号借的,说好6月份,结果一直不还,多少打电话,发信息都不理我,把我拉黑了

债务追讨 2023-10-03 11: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然可以报警的 ,不过欠钱不还,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欠款的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依法还款即可。
    起诉的时候,需要债权人的身份证,欠款证据,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直接去法院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设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能报警。遇上他人借钱不还的,应先找债务人沟通,旁敲侧击提醒债务人还钱;如果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债权人就可报警请公安机关对借款问题进行调解,让警察督促债务人司还钱;债务人仍不还钱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作为债权人的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您好!有转帐记录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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