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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税了,现在无法无能为力交纳怎么办?

公司税务 2023-10-08 0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税无能力交税务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如果当事人现在没有能力交清漏税金额或者没能力交清偷税的金额和罚款,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没有现金,可能会扣押查封房产、汽车等进行抵偿。
    法律依据:《欠缴税金核算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对于已发生关停、空壳呆账税金的企业,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清缴其结存的各种发票,并停止供应发票。企业需要填开发票的,应先将开票收入应纳的税款缴纳后再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以防发生新的欠缴税金。
    第二十条
    凡未按规定的权限和确认程序报经确认而擅自将欠缴税金转入呆账税金和死欠核算的,或将不符合各类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范围的欠缴税金确认为呆账税金和死欠核销的,填报虚假材料以及确认材料不全、手续不齐和未按规定要求装订保存申请确认材料的,均按第十九条规定视同为“隐瞒欠缴税金”行为,按违规确认的呆账税金和死欠数额追加该单位的收入任务。

  • 公司欠税无力偿还一般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1、遇到不可抗力情况,申请减免;
    2、生产经营不善,申请减免;
    3、申请延期。得到批准之后,可以暂时缓口气。不过延期缴税不是无限期的,最长也就是三个月时间;
    4、申请破产。
    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前困难。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如果侵犯的不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则不构成犯罪;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欠税无能力交税务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如果当事人现在没有能力交清漏税金额或者没能力交清偷税的金额和罚款,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没有现金,可能会扣押查封房产、汽车等进行抵偿。法律依据:《欠缴税金核算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对于已发生关停、空壳呆账税金的企业,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清缴其结存的各种发票,并停止供应发票。企业需要填开发票的,应先将开票收入应纳的税款缴纳后再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以防发生新的欠缴税金。
     第二十条  凡未按规定的权限和确认程序报经确认而擅自将欠缴税金转入呆账税金和死欠核算的,或将不符合各类呆账税金和核销死欠范围的欠缴税金确认为呆账税金和死欠核销的,填报虚假材料以及确认材料不全、手续不齐和未按规定要求装订保存申请确认材料的,均按第十九条规定视同为“隐瞒欠缴税金”行为,按违规确认的呆账税金和死欠数额追加该单位的收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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