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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老公要离婚,现在是在房子所有权上有点搞不清楚想咨询一下。房子是2005年底老公登记并付的首付,2006年5月我们领的结婚证,06年8月办理的按揭手续, 公证书上写我是抵押物共有人,还有房产证也是结婚后办理的,如果现在我们离婚了这个房子我能分多少呢,房屋所有权还是他吗?渴望你的回复,谢谢

离婚 2009-08-02 1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证婚后办理,即为共同财产;但没有按揭届满没有产权,判决不会处分房子
  • 房证婚后办理,即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剩余的按揭贷款平均偿还
  • 首付部分价值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结婚后,按揭部分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银行按揭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部分,一般应当均分
  • 首付款形成房屋价值属于你老公个人婚前财产,按揭部分形成的房屋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银行按揭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房屋价值中属于按揭部分的你占一半。 谁要房屋,向对方支付人家占有房屋价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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