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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85年11月经县劳动局招收参加工作的国企合同制工人 请问我属于固定工吗?

其他 2023-10-16 1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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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固定职工系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经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录用的正式职工(不含招收的临时工)。原固定职工还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国营企业招收的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录用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过去的正式工是指经过劳动部门批准招收固定职工,属于全民所有制;合同工是八六年劳动合同制之后通过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合同制工人。随着劳动法的实施,所有制界限已经打破,现在都是合同制职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不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固定工一般是指试行劳动合同制之前(84年之前)的职工,但企业具体的试行日期是不同的,具体的以个人档案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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