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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有关房产继承方面的事情。问题如下。 父母名下有两套房产,转给我一套。哪种方法比较省钱? 某某赠与,买卖,还是直接过户? 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多长?过户时候有什么费用要产生? 我目前已婚,是否我太太的名字也同时在房产证上? (我太太是外籍,在处理上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可否不把我太太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如果有一套房子变成我的,我的户口本是否要从父母的户口本中移除?单独有自己户口本? 我太太的名字是否和我一起在户口本上。 另外,我太太是外籍,在出售这套房子时候是否有额外限制或者费用? 可否不把我太太名字加在户口本上? 谢谢

遗产继承 2023-10-23 13:2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1.赠与虽然目前比较省钱,但是如果以后儿子想把这个房子卖出去,就会花更多钱。买卖现在需要一些钱,但肯定比赠与以后花的钱更少。 2.具体的方式,手续,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咨询当地房产部门 3.太太的名字肯定可以加啊,凭自主意志。但太太如果是外国人,看两人是否有中国结婚证,有的话基本可加,但需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如果没有中国结婚证那就不行。 4.太太是外籍,跟出售这套房子没有什么必然影响
  • 您好,在赠与房产的时候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房产证赠与过户流程如下: 1、受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您太太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
  • 您好,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委托律师代书相关赠与合同,明确相关规定,建议您电询,为您做进一步分析。
  • 您的问题有多种方案,相对比较复杂,需要考虑您父母的情况以及您的婚姻情况,确定是通过赠予的方式,还是通过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
  • 您好,你太太的外籍身份不影响你被赠与或者继承你父母遗产的份额,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明,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让父母写份遗嘱,把房产处分给您,继承最划算
  • 您好 我是律师助理 可以为您安排律师答疑
  •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团队可以解答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您好可就继承问题咨询解答
  • 房产继承与赠与新政策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所有权原属于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或对方共同所有,或者原属于夫妻双方的房屋和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夫妻一人共同所有,或者原属于夫妻双方的房屋和土地所有权,经双方约定,股份变更免征契税;
    2、如果房屋权属证的名称本来是父亲的名字,但现在需要换成子女的名字,需要拿着身份证、房产证以及直系亲属证明,到相关部门进行过户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对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是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的。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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