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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架,对方年龄大一岁高一个年级,还是对方先动手,都没有明显外伤,但是对方家长要做伤情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5 11:41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正常来说他要做鉴定的话,也是需要得到公安机关的授权的
  • 你这边也可以做的,既然通过法律来解决那就按鉴定结果赔偿
  • 伤情鉴定,是公安刑事立案的依据,对方要做就让他做了。
  • 你好,既然对方有这样的需求那就去做一下吧
  • 你好 你这个情况 你也可以去做伤情鉴定
  • 你好,可以去做,请问是多大年纪的小孩
  • 你好,这个可能是需要赔偿的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小孩打架受伤责任划分,一般是根据各自过错划分责任,如果无法判定各自过错,受伤孩子存在一定过错的,误伤孩子监护人在应承担责任范围内对该受伤孩子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法律分析:建议和未成年人家长私下解决。
    如果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那么: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法律分析:小孩打架造成一方受伤的,由小孩监护人也就是家长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要先就医检查
  • 你好 你这边有什么材料证明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请问当时报警处理了吗?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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