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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证明我是低保呢?

其他 2023-10-23 1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我们没有低保证的情况下,又需要自己符合低保户的条件证明时,只需要找所在村委或居委会开具一份工资收入证明,或是按要求申报低保户,以申报时的回执等资料,或者低保审理中的凭证为依据,来证明自己属于低保情况。
  • 你好,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 低保证的办理流程:先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由上述机关、机构初审;再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后审批通过的,依法发给申请人低保证。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出证明。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到年底前,各地将对城市低保户认定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之一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实现“应退尽退”。民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将有价证券、存款、房、车等财产作为认定低保的重要依据。
    另外,为保护低保对象隐私,不提倡对低保申请人进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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