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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吃完饭走出店,然后因为路面凹陷摔倒,店家需要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9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商家在没有保障顾客安全的范围内可以承担补充责任。
  • 是否负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商场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如果商场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商场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顾客自己摔倒商场不一定要负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则可以适当减轻商场的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及时注意提醒顾客注意地面湿滑,造成顾客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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