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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九月份入职的,签订的试用期是一个月并且入职就缴纳社保,但是到现在十一月份了,还是查询不到社保的缴纳记录,请问怎么办呀

社会保险 2023-11-10 15:52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拨打社保局的电话,12333,转接到人工客服之后,告诉工作人员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 您好,您可以直接和公司负责交社保的工作人员沟通一下,是否给您申请了社保缴纳
  • 如果确实查不到,和单位交涉或者向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缴纳。
  • 你好这个可以跟公司和社保局沟通一下问题不大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被迫离职
  • 对的,你想了解什么,12333
  • 可以向公司咨询是否给缴纳社保了
  • 社保缴纳是本月缴纳上一个月的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诉 的呢
  • 您好,您的问题可以委托律师
  • 您好 问题的具体情况说明
  • 试用期间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试用期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公司缴纳,公司还是不缴纳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也会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为其职工申报社保登记并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单位逾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要看具体情况,可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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