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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不见了

其他 2023-11-07 2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明不见了应该:
    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户籍本、结婚证、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其中户籍本、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条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出生证明丢了有什么影响
    1、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
    2、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证明在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3、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 出生证明遗失了,需补办处理。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专,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 出生证明丢了可通过如下方式补办:
    1、遗失人依法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发放新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出生证明丢了可通过如下方式补办:
    1、遗失人依法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发放新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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