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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骨折,还有错位反转,这个事应该怎么解决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4 11:3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结合你的陈述,在伤者治疗结束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可以向幼儿园经营者主张侵权赔偿的,幼儿园经营者如不能举证己方无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的
  • 您好,这种情况幼儿园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除非幼儿园能证明没有过错。
  • 可以跟幼儿园协商处理,也可以报警调查监控证据然后起诉
  • 是因为什么原因受伤的呢,可以要求幼儿园进行赔偿
  • 儿童在幼儿园受伤之后,具有赔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处理幼儿园伤害事故的途径有:
    1、学校可与受伤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行协商解决;
    2、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小孩在幼儿园摔骨折学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目前是否有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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