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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长期临时工,请问我的工伤之类的等等保险费用由谁来承担,

社会保险 2023-11-13 10:2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找用人单位和社保中心来承担赔偿责任。
  • 打工的单位承担你的相应费用。
  • 您好,您遇到了什么法律纠纷呢
  • 你好 达到退休年龄了吗?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 临时工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来申报和缴纳。临时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而缴费的数额则是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缴费的费率。如果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来缴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1、临时工工伤,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确定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劳动能力等级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应有社保基金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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