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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我全责对方要求停运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13 10: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损失的(如车辆被扣押、维修期间),有权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 你好,您如若对方是营运车辆或者确实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 您好,如果对方是营运车辆,能提供证据证明的,您需要承担营运损失。
  • 你好,这是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呢
  • 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停运费由对方承担。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赔偿因停运所产生的合理损失。具体可根据自己正常营运的收入确定损失赔偿金额。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 在汽车追尾事故当中负全部责任的当事人不需要赔偿误工费,因为原则上只需要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并不会支付其他任何附加的费用,车辆追尾但是车子上并没有任何人受伤的情况下,要求赔偿误工费就是不合理的。可当事人驾驶的是营运性质的车辆,追尾导致没办法正常通行的应该赔偿停运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中车辆停运损失费受害人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遭受损失而无法进行运营活动而遭受的损失,也就是减少的收入。这部分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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