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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号开庭离婚,女方对男方的债务有似问,怎么辩

起诉离婚 2023-11-20 01: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可以起诉,你也可以提出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答辩意见(请求),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 请问具体是什么案件纠纷的
  • 《民法典》规定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有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共同的债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用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债务被起诉后,男女双方离婚的,可以这样处理:
    1、男女双方可以等债务被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再根据判决情况,把债务清偿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的;
    2、男女双方想要马上离婚的,双方可以约定在离婚后,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被起诉的债务进行偿还的。总的来说,债务被起诉后,夫妻想要离婚的,可以选择判决确定之后,再去离婚,也可以选择先离婚,然后再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偿还其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之间产生债务纠纷,一方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方法如下:
    1、原告是夫妻中的债权人;
    2、被告是夫妻中的债务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债权债务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协助起草答辩状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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