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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公司注销可以追过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1-23 11: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有待深入研究事情的来龙去脉
  • 您好您和对方公司有什么纠纷呢
  • 在诉讼中注销公司的,该公司有义务及时告知法院。如果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法院可以裁定由上述人员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在诉讼过程中,注销公司一方应当将注销情况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被注销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在诉讼过程中,注销公司一方应当将注销情况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被注销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在诉讼过程中,注销公司一方应当将注销情况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被注销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
  • 法律分析:对方执意不肯注销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去反映,要求注销公司。工商部门的公司注册接到你的投诉,经过查证属实,是可以直接将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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