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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老板,平时打的是1元或2元,借出去的钱收得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11-24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要求还钱。
    2、如果对方不还钱的话,尽早去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的等证据保存好。
    3、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转移财产或者没有财产导致执行不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加到失信人员名单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最好去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债务应当清偿。如果老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同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可以,但是最好去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债务应当清偿。如果老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同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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