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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欠朋友1w多块,然后还剩7000块,我现在暂时无法还他钱,然后他报警了,然后说告我诈骗,派出所也打电话叫我过去,说会以诈骗案立案是真的吗,请问这算诈骗吗?

诈骗 2023-11-28 16:0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正常的话还是会认定为民事纠纷的,就不会以诈骗罪立案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你好,需要看你借钱的理由,是有机会立案的
  • 您好,得看对方理由证据是否充分
  • 后续看实际,一般是民事纠纷。
  • 复 你好这个现在是已立案吗
  • 你好,根据你描述立案没有
  • 涉嫌诈骗需要报警进行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彼此之间有约定借钱,且承认存在债务关系就不算诈骗。
    当事人可以收集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涉嫌诈骗需要报警进行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彼此之间有约定借钱,且承认存在债务关系就不算诈骗。
    当事人可以收集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钱一直不还不算诈骗,借款人一直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跟警方说清楚情况
  • 这种情况并不构成诈骗。诈骗通常是指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使他人财产转移到自己或者他人手中的行为。而在您的案例中,您是因为暂时无法偿还债务,而非采用欺诈手段占有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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