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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经营餐饮公司,另一个单位想把他们食堂工人工资从我的账上发放,可以吗?需要签什么合同

其他 2023-11-27 14: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风险,将来如果有劳动纠纷,非常可能找你处理

  • 法律分析:在餐饮店工作同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针对餐饮店的长期员工,应当和餐饮店老板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写明劳动内容、劳动工资、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等各方面事项,签订后双方依照合同办事,做事都有一个规范和标杆,对双方都是一份权利的保护。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的,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依据合同约定
  • 法律分析:员工可以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没有用的话那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以上方法都没有用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投诉饭店老板,要求支付工资还有一定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在签订协议之前,您需要确保您具备以下条件: 您的餐饮公司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的餐饮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和账户余额来支付该单位食堂工人的工资。 您能够与该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商业机密。 在签订协议时,您可以考虑以下条款: 协议的期限、终止和解除条件。 您将向该单位提供工人工资的支付证明和相关文件。 该单位将向您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以补偿您因支付工人工资而产生的成本。 保密条款,以确保不会泄露任何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解决争议的方式,例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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