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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朋友网贷,我莫名其妙的成了担保人,现在,天天发短信骚扰,这种情况下我有责任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11-27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没有提交身份证件、签字确认的话,您不用承担责任。可以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签字承担连带责来任就不用承担,可以将骚扰号码拉黑处理。另外,对方打骚扰电话已经影响了正常生活,而且高利贷本身也是非法的,所以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对方造成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是担保人的话,借款担保人在被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会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要承担担保义务,对债务进行偿还,涉及到高利贷的,则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合理金额进行偿还;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网络贷款平台用电话骚扰贷款者的,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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