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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30 10:2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涉外婚姻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及台湾同胞之间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在涉外婚姻中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 您好,您能说下彼此国籍,在哪注册结婚吗?涉外婚姻比较复杂,建议您留下更多信息。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
  • 你好,本律师现在线,可以把你需要咨询的问题表述一下,以便本人帮你解答。
  • 您好,如果在国内离婚的话,一般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公平的原则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涉外婚姻关系的适用法律有:
    1、结婚条件按照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共同国籍国法律、婚姻缔结地法律的先后顺序适用;
    2、结婚手续只要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三者之一即可;
    3、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由当事人协议选择;
    4、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要注意的有:
    1.熟悉有关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可能是不同国籍的人;
    2.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各国的法律有所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就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
    3.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 您好,具体的咨询问题是什么
  • 您好,大体说一下你们的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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