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请问工地受伤私了后赔的不满意,能走新农合吗,工地没有保险的

其他 2023-12-09 11: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滑县王冠军律师,你的这种情况不适合报新农合,因为你这种情况存在第三方侵权,不属于自己疾病所导致的,非法套取新农合基金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你好,可以去相关部门做伤残鉴定后协商赔偿

  • 1、工伤不一定可以走新农合,这里的“走”可以理解为报销。一般受伤之后的诸如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的费用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是存在需要受伤职员自己支付相关医疗费的情形,在能够提供证明自己满足报销条件的情形下,可以提出报销请求。
    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法》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事故无论是前期治疗、后期治疗,还是旧伤复发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
    如果工伤职工工伤保险理赔之后,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发票,又向新农合申请报销,是诈骗社会保险基金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追回骗取金额之外,应处骗取金额二至五倍罚款;达到诈骗罪立按标准的,追究刑事责任。
  • 工伤纠纷想要私了的,可以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赔偿协议书就可以了。但是需要注意工伤事故私了的赔偿不得低于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否则劳动者可以维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工伤不一定可以走新农合,这里的“走”可以理解为报销。一般受伤之后的诸如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的费用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是存在需要受伤职员自己支付相关医疗费的情形,在能够提供证明自己满足报销条件的情形下,可以提出报销请求。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