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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买工伤保险要做工伤认定嘛

社会保险 2023-12-14 15:4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做的,不然工伤保险不会赔付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沟通一下
  • 您好,在,同意也要申报工伤。z
  • 是需要的,你这边伤情如何呢
  • 你好,请问签署劳动合同没有
  • 你好,这种情况下要做的
  • 两者赔偿额的差异很大
  • 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若未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工人受伤,若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未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没买工伤保险,也能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如果单位及时补缴的,则由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来共同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您好,有工伤保险是需要申报工伤,做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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