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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时把不是公司的人砸骨折了,是谁的责任

工伤索赔 2023-12-24 17: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有施害行为的,需要赔偿医疗费
  • 在员工受到工伤的情况下要确定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因为两种关系不一样,要分开来看,因劳务受伤和工伤正确区分。如果是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受伤,需要负责的一方应当是提供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
    但是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下收到伤害,则需要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且工伤是属于无过错原则。准确的来说,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受到伤害是不属于工伤的,不可能产生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2、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由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但是职工即使不是在生产劳动岗位上,而是由于企业设施不安全或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也属工伤。
    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伤而设定的一种社会保险。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际伤残鉴定费用
  • 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一般是不能按照侵权责任主张他人对自身进行赔偿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与侵权责任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认定为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不能按侵权责任主张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 你好,砸人的原因是什么?不同原因,不同的处理方式,责任归属也有所不同。可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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