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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没领结婚证就举行了结婚仪式,然后我给我配偶把我的钱存在了她的银行卡里,然后我们领证了,要是离婚,这些钱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02 14:4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你们结婚之前,你个人的财产存到了对方卡里,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如果办理登记之前生活了很长时间,同居期间您的收入与大方的收入存在混同情况,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 您好,你们没有办理结果登记,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给对方的是什么性质的钱呢?
  • 你好,婚后的才是,即领证的才是。
  • 你好,你这个时间节点很重要,
  •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呢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没有结婚证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写成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银行的所有流水并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限于银行存款,对方可申请调查你的银行流水,你需要对大额支出做出合理解释。
    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仅以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为限,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在分割的范围之内。
    以下是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类,请参考:
    夫妻的共同财产范围: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2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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