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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年,但没有办理结婚证,在这十年里购买的车,房还有别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03 11: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共同购买,可以按照合伙财产处理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可以起诉分割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 没领证的情况下,也能主张分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法律依据:没领证的情况下,也能主张分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有证据证明是同居期间个人收入的:归个人所有。这一点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不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如果没有财产归属的约定,均推定为夫妻共同共有,个人收入也是如此;但同居关系不同,有证据证明是一方收入的,归一方所有;
    没有证据证明是同居期间个人收入的,原则上按照共同共有处理;根据1989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法律依据:《关于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 法律分析: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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