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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现在因为刑事案件已经宣判了,罚金如果暂时不交的情况下,后期我名下的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行政处罚 2024-01-02 1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名下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他的那份有可能。
  • 你好,男方名下的财产或共同财产可能会被执行
  •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只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刑罚具有不可替代性,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特点,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只能执行犯罪分子自己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而,被判处罚金刑的犯罪分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被法院执行。如果夫或者妻自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其缴纳罚金,法院可以准许。但是,如果是涉及罚款,比如扰乱法庭秩序所产生的罚款、行政处罚中的罚款,那么是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法律依据: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判处犯罪分子罚金的,人民法院只会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而不会犯罪分子配偶合法的财产。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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