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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断不予离婚,在分局一年内我还能用以前的地址给孩子们买东西吗?

起诉离婚 2024-01-03 11:2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给孩子买东西,需要知悉孩子的实际居住地址才可以。如果孩子已经不在原来地址居住的,你买的东西,对方也收不到的。建议你联系对方,确认对方实际居住地址解决。
  • 可以给孩子购买物品,虽然离婚,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 您好,要明确以前地址跟您目前居住情况的关联性才能判断
  • 离婚与否,不影响双方当事人对子女的探视权。

  • 1、民法典规定在协议离婚后,若是对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
  • 您好,对于离婚本身来说,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这是两个平行的方式,一旦在民政局申请并领取了离婚证,那么就已经不是夫妻关系。
    您可能是指如果对离婚后财产又有纠纷怎么办。
    那么可以选择起诉,诉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当然需要提醒您,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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