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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法院会裁定中止审理嘛

刑事辩护 2024-01-04 12:0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审判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 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法院不会裁定中止审理
  • 您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包括如下: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中止审理】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九十六条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时缺席审判的条件】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 法律分析:法院的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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