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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由于女方经常与他人聊暧昧,被男方发现后,男方无法接受此现实,对婚姻失去了希望,曾多次为此发生争吵,相互侮辱和诋毁,造成感情破裂,分居,冷战。现男方已提起离婚诉讼,但女方似乎不愿意离婚(有两个孩子)。请问这样的情况,达到判决离婚的条件了吗?诉前调解复合的机率大吗?谢谢!

起诉离婚 2024-01-04 14: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女方有意维持婚姻关系的,可能法院还是会给双方一个复合的机会,不会判离婚。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认定的
  • 您好,离婚案件,无论第几次开庭,法官都会询问你们是否愿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法官会询问你们离婚的理由是什么,也即感情为什么破裂、破裂到何种程度。
    如果都同意离婚,第二次开庭的法官则不会在感情上有过多提问,会直接询问你们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对抚养费、探望方式等事项的看法。
    如果你们能达成一致,一般会按你们的协商来判,如果你们不能达成一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权问题解决后,会询问你们对财产、债务分割的看法。如果能达成一致,则会按照你们的协商来判,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_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__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__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__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__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对方不同意离婚,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的情况,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两个小孩,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愿意离婚,都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要沟通下具体情况哦,可以协助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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