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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金怎么申请

其他 2024-01-06 2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救助基金费用申办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1.医疗机构应在抢救受害人结束之日(一般指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以内)起10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向所在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
    2.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近亲属凭交管部门出具的法律依据:《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3.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尸体或者受伤人员,由负责抢救的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凭交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道路救助基金的申请方法具体如下:
    1、准备好申请道路救援基金所需要的资料;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
    道路救助基金的申请需要哪些手续
    道路救助基金的申请资料具体如下:
    1、受害人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符合垫付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符合垫付要求的,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救助基金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提示,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申请使用救助基金提供便利。
    第五条
    财政部门是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救助基金的有关政策,并对省级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根据救助基金设立情况,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对其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 救助金申请步骤如下:
    1、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公开告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明,亲笔填写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
    2、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
    3、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核实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医疗救助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如下: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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