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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请问离婚去办的过了冷静期,第二次去可以直接办吗

起诉离婚 2024-01-11 11:0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第一次去后过一个月再去就直接办了。但是要在冷静期过后的两个月内去办。
  • 已经过了,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
  • 你好,请问你这边是需要什么帮助了?
  • 你好,是的,到了冷静期后就可以
  • 您好老师,具体情况可以交流一下
  • 这个需要看当地民政部门的规定
  • 不能直接办还是需要等冷静期
  • 法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登记离婚,度过冷静期即可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若是协议离婚的话,不可以跳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冷静期经过以后拿着材料到民政局直接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还可以再次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可能再次离婚失败,也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但要注意,再去办理离婚,仍然需要度过冷静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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