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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

消费者维权 2024-01-11 2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的,一般不属于医疗事故,不良反应是吃药时,出现的正常不良现象。但医生用错药造成不良反应的,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您好,是药物质量问题还是药物导致了不良反应?是医嘱药物吗?建议详谈
  • 法律分析:
    1、药品不良反应系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所出现的与治疗作用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的病历报告资料不得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的依据。报告的内容应保密。
    2、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新药所有不良反应均需报告。老药除常见不良反应不报外,其他不良反应均需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四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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