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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电动车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5 09:49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周皓律师为您解答! 电动车追尾电动车,由追尾的一方负责。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因为没有与前面的电动车保持距离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后面追尾的电动车负全部责任。如果前车也有过错的,双方按照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吹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可以随时来到我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二对一的面对面的法律咨询。ml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 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 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 ,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 您好,建议先报警处理。希望可以帮到您
  • 电动车追尾电动车谁的责任 报警认定
  • 您好,请问在哪里发生的事故?
  • 你好可以说下具体情况帮你分析
  • 您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
  • 您好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 请您具体说明交警怎么判的责
  • 您好,需要看现场具体情况
  • 具体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 一、电动车追尾电动车责任认定是什么
    1、电动车追尾电动车责任认定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1、现场勘查。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2、责任认定。
    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处罚。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 一、电动车追尾机动车谁的责任
    1、电动车追尾机动车责任如下:
    (1)电动车要是不在自个的非机动车道上行车;
    (2)并且由于自个的原因造成的事故,那么就应该由电动车司机负责;
    (3)若是电动车司机在自个的行车道上行车,但是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由电动车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追尾事故处理方法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在于电动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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