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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继承遗嘱是否需要做确认遗嘱效力公证?是否需要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确认遗嘱效力公证书能否替代继承公证书,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遗产继承 2024-01-16 11:4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财产、产权、遗嘱等相关证据来主张 ; 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我长期代理遗嘱继承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代理解决稳妥,可以 联系代理事宜
  • 您好,只要是符合民法典规定形式要件的遗嘱不需要再次确认效力,遗嘱公证代替不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在场共同办理。
  • 有效力的遗嘱不需要再公证,办理继承时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在场或者持有法院生效判决书
  • 您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需要举证遗嘱的真实性
  • 您好 我是律师助理 可以为您安排律师答疑
  • 您好,走继承不需要遗嘱也可以
  • 不能,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书
  • 您好,需要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 您好,电话回复可详细沟通
  • 房产继承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生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房产继承遗嘱是不一定需要公证的,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公证。遗嘱生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房产继承遗嘱是必须要公证的。公证是继承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若不对房产继承公证,会影响到后续房屋过户的办理。因此,继承人需要对其房产继承遗嘱进行公证的。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去办理继承权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认可,直接做继承公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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