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被人打了警察让我自己去医院检查,说检查完去爬出去,去晚了就把打人者放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4 17:5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被人打了并导致受伤,你应该及时寻求医疗援助和法律保护。同时,你可以保留现场证据和目击者的证言或证词,以便为后续的法律诉讼提供支持。如果你对警察的处理方式有异议或不满,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相关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 您好,打人事件是由警察处理的,你先去医院治疗等回来到派出所做笔录,如果伤势严重可以让警察来医院做笔录。放人也没事,如果要进行处罚还可以再抓。
  • 您好,您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构成伤残 等级,还可要求伤残赔偿金等
  •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伤情怎样,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固定相关证据,关于民事赔偿可以诉讼维权。
  • 您什么因什么事被打了?伤哪儿了?
  • 您好,您需要先进性伤情鉴定。
  • 现在你鉴定完了是什么伤情呢
  • 你好,可以为您进行解答
  • 被人打了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派出所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到调解协议的,可以调解了事。如果不能的话,公安机关应该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首先要医院出具医疗鉴定,根据警察处理情况,看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治安案件你可以单独同打人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被打之后报警,如果只是轻微伤,可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与之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受伤较为严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索要民事赔偿,并到公安机关立案,请求追究起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建议报警,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