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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离婚后女方不愿签字应如何处理?有两个孩儿一人带一个,如果房子写上女儿的名字,后续女方有权利干涉房子的买卖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8 13:53 人浏览
共2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规定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在离婚后拒绝签字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男方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女方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以后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男方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单方面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女方的配合。 至于将房子写上女儿的名字后,后续女方是否有权利干涉房子的买卖,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协议规定房产归女儿所有,那么女儿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支配房屋的买卖。但如果女方提出无理的要求或干涉房屋的买卖,那么女儿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其的合法权益。
  • 你好,不是已经离婚了吗,要求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 你好,房子写了谁的名字那房子的所有权就是谁的。
  • 您好,如果对方不签离婚协议建议走起诉离婚程序
  • 协议是离婚了之后再签的么?这个女儿归谁抚养?
  • 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 你好,这个是没有权利干涉的,是法院判决还是
  • 你好,可以为您提供法律上的服务帮助。
  • 你好,如果孩子未成年之前是可以。
  • 你好您这种情况您已经离婚了吗?
  • 你好 可以协助你处理这个事情的
  • 不签字就无效,那就不算离婚了。
  • 可以要求配合的,具体沟通一下
  • 女方是有权来干涉房子买卖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如果离婚房子归孩子的办法:若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另一方无权就所有权人的处分行为提出主张。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处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履行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如果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归属于子女,该约定有效。如果这样,对方无权单方面处理
  • 您好!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该项诉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而前妻仍不履行的,此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过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外,如果女儿是归您抚养,您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您和女儿名下,女方并非房产的所有权人,无权干涉房子的买卖。由于个案详情不同,您可以电询来访,我会详细分析您的问题,为您提供针对性方案建议。
  • 这个会有影响的,建议先协商变更,如果不配合可以走司法程序
  • 你好,房子是判给谁了,具体情况可以沟通。
  • 你好,可以协助您处理维权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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