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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伤住院,家属的住宿伙食谁承担?

工伤索赔 2024-01-30 12:2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工伤住院期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你好,建议您咨询相关社保部门,这个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您好,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 您好,可以详细说说具体情况吗?
  • 你好,这个都在看护费里面的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法律分析:职工工伤住院,所需伙食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的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若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应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以下工伤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
    5、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7、职工与工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工伤住院期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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