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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档案父母名字不符,其中一个是我瞎写的,另一个不认识

其他 2024-01-25 18: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档案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可以分别情况处理:
    一、档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公安机关打印户籍登记表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生活、工作的资料证明。
    二、音同字不同的,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认定。
    档案名字与身份证名字,档案各材料之间名字,出现音同字不同,是常见的情况,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是早年身份证制度实施前,改名和登记不够严谨;二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本身经常弄错。
    三、单位工作人员随意使用熟悉的字,而职工又不深究。对音同字不同的,不能通过曾用名户籍资料认定的,可以结合个人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中的各种资料予以认定。
    四、年龄不符根据劳社部法律依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年龄不符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扩展资料: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
    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3)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4)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人事档案管理
  • 法律分析:对于档案中记载的父母名字不一致的情况,只要在备注栏说明清楚,是不会出现问题的。在备注栏的说明包括:父母曾经更名而某一方的名字属于曾用名,或者是父母中的某一方属于继父继母。
    只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更改名字就可以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审核档案或户口中记载的曾用名,档案资料中的音同字不同的名字、个人照片、身份证号,与实际身份证信息有一致的,则可以认定该原始资料为其本人的个人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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