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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是村集体的,为什么要分给农户?

土地纠纷 2024-02-02 1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集体建设用地是村集体的,要分给农户是因为这些土地主要用于农户的建房及耕种,也可以用于建设,但必须符合全国土地规划的要求。 另外,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将集体建设用地分给农户是村集体进行土地分配的一种方式。 请注意,具体的分配方式、分配比例等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法律专业人士。
  • 法律分析: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 有,即每个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 会经营管理。如果有合作社或村民小组,则由村民小 组经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 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 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 理,已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经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 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 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 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 农村的土地原则上归集体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及自留田地,所有权同样归属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 法律分析:根据土地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建房子,有宅基证,也只有土地使用权,院内院外都是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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