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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人殴打报案后民警带去做了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民警不给伤情鉴定报告给我,也没有去打人者有任何采取措施,我应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03 14: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打人者赔偿,若对方故意打人,警方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包括行政拘留罚款等。
  • 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 【法律分析】:被打伤报案后派出所不处理的,可以去上一级公安机关要求处理。如果是因为不够立案条件派出所不处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一系列的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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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打伤报案后派出所不处理的,可以去上一级公安机关要求处理。如果是因为不够立案条件派出所不处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一系列的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向公安申诉,可以向上级公安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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