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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资,劳动仲裁完了,没给钱

讨薪 2024-02-05 07: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仲裁后老板仍然不给钱,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根据仲裁裁决书的内容,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如果老板仍然拒绝履行,法院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来强制执行裁决。 劳动者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应该确保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已经获得了法院的裁定书。此外,劳动者应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证明老板确实拖欠了工资。如果劳动者没有足够的证据,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 总之,如果劳动仲裁后老板仍然不给钱,劳动者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
  • 您好,如果双方未向法院起诉,可以凭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 裁决已经生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协助处理。

  • 1、拖欠工资,首先应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XX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字捺印;XX年XX月XX日。
  •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如下: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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