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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晚上下午我在十字路口左转碰撞到一个逆行电动,报警交警到现在后什么不说直接让我和对方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0 14: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吗
  • 您好,事发路段有监控吗?
  • 法律分析: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逆行发生车祸处理方式如下:1、保护事故现场,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2、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3、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4、结合整个事故情况以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分划。5、责任分划完毕,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6、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7、调解不成功,伤者一方可根据事故起诉侵权一方。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财产损失事件,可由当事人双方现场协商解决,如遇到责任划分、赔偿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应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可在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继续协商赔偿事宜,并叫上各自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要现场勘察,定损出险等,如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 可让先出事故认定书,需帮助可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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