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有个债务纠纷案件,已经判决,已到执行阶段,金额近二十万,被执行人是驻马店人,想请你帮忙。

债务追讨 2024-02-22 06: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法院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一般来说案件执行的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执行费用,此类费用不予缓交和减免。已经交纳的实际执行费用金额计入执行标的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执行完毕后计入被告债务之中由其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