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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广东的法院对某某的公司有管辖权吗

其他 2024-02-22 0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管辖权的问题,就是一个案子本来是下级法院管辖的,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案情重大啦,社会舆论压力之类的,结果提到上级法院审理。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法律依据:《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必要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面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1)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2)新类型案件;
    (3)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
    (4)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案件。
  • 公司诉讼管辖可通过下列方式确定:
    1、系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诉讼的情况下,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四条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 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如果属于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则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需要依法提交起诉状和依法收集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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