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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某以市场价买了别人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交了契税5000元,土地出让金2000元。是不是还有综合地价,但是我的手续办完之后,就没人让我交综合地价了。不过房子的性质还是实惠的。这房子该不该变成商品房,房产局不改性质?而且我问过房产局和契税厅,没有综合地价。

房屋买卖 2024-02-22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其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需要向社会公布一次。最后,还需要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当注意位置、户型等情况,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发生相关合同问题后,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
  • 房屋买卖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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