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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我的社会保障从某某转移,接收地点不接受,导致11:30个月的养老保险消失,能找到并补充吗?

社会保险 2024-02-22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障转回家乡需要以下程序:
    一、被保险人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用人单位或被保险人应当向新参加地社会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继续养老转移;
    二、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同意接收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参保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确认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网上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环节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可以的。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方式如下:
    1、向原先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社保部门进行审查;
    3、新的社保部门接收,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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