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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具体标准为什么

社会保险 2024-02-22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 您好,按照国家规定履行
  •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建立的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只要是参加了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一般情况下,参加的城乡居民,在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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