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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来自马纳县的农民,现在我住在某某。我如何报销在某某住院的NCMS医疗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 2024-02-22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应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进行缴纳。
  •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以下两类:可分为住院医保待遇和门诊医保待遇。
    1.住院医疗待遇:在
    一、
    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0%。
    2.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
    3.一般、老年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一般、老年城镇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未发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且下一医疗年度继续参保缴费的,可享受上一医疗年度个人缴费额10%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法律分析:一般都是可以报销的,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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