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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在某某找工作想租房,该社区需要本人的无犯罪证明。我要怎么才能在我户籍所在地开具

其他 2024-02-22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经过贷款部门验证允许的
  • 法律分析:社区不再出具居住地证明,统一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开具。开具居住地证明需要本人带上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到派出所进行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开一个居住证明在居住地社区居委或者派出所。个人居住证明办理,需要本人带上居住地要求资料,前往居住地社区居委或者派出所申请开具的,个人没有出具居住证明的能力。居住证制度,是对外来户籍人员纳入居住所在地属地管理的重大设施。
    使外来户籍人员在劳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租用房屋等享有必要额待遇。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会当场审核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会受理。
    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会被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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